知否研习

大六壬灵觉经 · 第四卷

第五章:德刑课

原文

天乙原来是贵神,三传刑克非良因。此为刑非于贵德,见贵被责无上嗔。出入逢灾多危难,家内神明作祸延。三传若或克其贵,必卑犯长渎神明。天灾贵人虽获罪,尊长生嗔祸及身。

译文

天乙本是贵神,三传中出现刑克并非吉祥之兆。此为刑克(原文作“刑非”)作用于贵神与德神,求见贵人时反遭责备,且上级并无嗔怒。出行或居家皆易遭遇灾祸,多有危难;家中神明亦会降下祸患,延绵不绝。若三传克制贵神,必是卑下者冒犯尊长,亵渎神明。纵因天灾致使贵人获罪,尊长心生嗔怒,灾祸终将波及自身。

本资料用于传统文化研习,不应作为现实决策或吉凶保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