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占讼
译文
占讼
大六壬灵觉经 · 第一卷
占讼
占讼
主经易官司,利后动,必重诉重审,方可结果。
主(预示)所涉官司多有变易,利于稍后行动;必须经过重新诉讼与重新审理,方能得出结果。
起例
起例。
假如子将壬辰日辰时占,以子将加辰时,顺布十二神将,三合体,壬日干课在亥,亥上得未为一上克下,未上得卯为二上克下,辰上得子为一下贼上,子上得申无贼,此四课,课中惟一下贼上,舍未卯二神二上克下,只取子神被下贼者为用。用即初传也,是初传得子,又观地盘子上得申为中传,又观地盘申上辰为末传,三传子申辰也。是日辰时贵人在巳,巳将在酉,于酉上起贵人,逆治,布前五后六之将于十二神上,则初传得青龙,中传得元武,末传得螣蛇也。课名重审、润下格,但冬月子水当旺,辰土无气,虽下克上不倒,亦不为凶,兼子为太阳,可以解祸,阳星破墓,故不为凶也。
假如以子为月将,在壬辰日辰时起课占卜,将月将子加临于时辰之上,顺时针布列十二神将(指十二月将),构成三合之体。壬日干课寄于亥,亥上见未,为第一重上克下(未克亥);未上见卯,为第二重上克下(卯克未);辰上见子,为一重下贼上(子克辰);子上见申,无贼克。此为四课,课中仅有一重下贼上,故舍弃未、卯二神所主的两重上克下,专取被下贼之子神为发用。发用即初传,故初传为子;再视地盘子位上神为申,定为中传;地盘申位上神为辰,定为末传,三传为子、申、辰。当日辰时,贵人位于巳,巳位上加临酉,自酉位起贵人,逆时针布列前五后六之天将(贵人、螣蛇、朱雀、六合、勾陈、青龙为前五,天空、白虎、太常、元武、太阴、天后为后六),布于十二地支之上,则初传子位得天将青龙,中传申位得天将元武,末传辰位得天将螣蛇。此课式名为重审格、润下格。然值冬月,子水当旺,辰土无气,虽有下克上(子克辰)之象,亦不致倾覆,不作凶论;兼子为太阳之象,可解灾祸,阳星破墓(辰为水库之墓),故不为凶。
兄子青
盘面标注:兄、子、青
父申元
盘面标注:父、申、元
官辰螣
盘面标注:官、辰、螣
元 青 朱 阴
盘面标注:元、青、朱、阴
申 子 卯 未
盘面标注:申、子、卯、未
子 辰 未 壬
盘面标注:子、辰、未、壬
丑寅卯辰
盘面标注:丑、寅、卯、辰
子 巳
盘面标注:子、巳
亥 午
盘面标注:亥、午
戌酉申未
盘面标注:戌、酉、申、未
本资料用于传统文化研习,不应作为现实决策或吉凶保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