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否研习

大六壬灵觉经 · 第一卷

第一章:一贼克体

原文

元首课占内事,以日为己,辰为人;占外事以辰为己,日为人,出《六壬指南》。

译文

用元首课占内事时,以日干为自己,以日支(辰)为他人;占外事时,则以日支为自己,以日干为他人。这一说法出自《六壬指南》。

原文

象曰:四课一上克下,取贼克为初课,名曰元首,先吉后凶,此释名义。日辰阴阳四课俱无下贼上,只有一上克下,则取克下者为用,名曰元首。以上能制下,得尊长制驭之权,宜居长上,故以元首名之,且为课体之首,亦名始入格。诸占吉多凶少,利先不利后。

译文

四课中没有下克上,只有一处上克下时,取这一上克下之神为发用,名为“元首课”。古人以“上能制下”比拟尊长居上、制驭在下,因而称“元首”;它又是课体之首,亦名“始入格”。原文认为此课吉多凶少,有利于先动者、不利于后应者,且有“先吉后凶”的提醒。

原文

占曰:四课阴阳一克下,课名元首是初神为课体之初也,忠臣孝子皆从顺,忧喜因男非女人以上为男子,为外动,动以制静,故事因男子。上则为尊下卑小,所为正理悉皆真以上制下事理甚正,真实无伪。官讼先发须当胜,后对之人理不伸上克下,固利尊长制卑幼,利先动不利后应。但为上神旺相,天将无内战方吉。下旺上休囚则有反噬。

译文

占辞说:四课中只有一处上克下,取为初传,即为元首课。传统象意中,它主忠顺,忧喜多从男子或外部的主动者而来;上为尊、下为卑,因此原文把它解为事理较正、真实无伪。占诉讼时,原文主张先发者得利、后应者理不伸。但这一判断有条件:上神要旺相,天将不得内战;若下神旺而上神休囚,则有反噬之象。

原文

占曰:元首情理顺,克应亦易知。是岁年中事,月建月内吟。旬支旬内应,直日日中期。节气半月等,今候五日移。诸课虽如此,独此更无移此克应之占。凡占壬者须书年月日旬节候于图中,看三传四课年命上神直何神,有年月等支神者,则应此时矣。诸课如此占法,但元首课更为顺应耳。

译文

占辞说:元首课情理较顺,应期也较容易推寻。课传或年命上神见太岁,可以年论;见月建,可以当月论;见旬支,可以旬论;见当日之支,可以日论;节气约以半月为候,一候为五日。占课时要在图中注明年、月、日、旬、节、候,再看三传、四课和年命上神所值何神,以此参看应期。各课大致皆用此法,只是原文认为元首课的应期更为顺应。

原文

又曰:上克下为事顺,作顺事者,纵课传有凶,得忧亦浅,纵神将战忧易解。凡一切事利动不利静,利先不利后,利男不利女,加以上神旺相,天官顺治,发用吉将,不犯空刑等凶,又生日神年命,则为三光、三阳之课,则有臣忠子孝、妻顺弟恭、卑下怀服之美矣。若日干无气,发用又在日上为日之鬼,鬼爻休囚,贵人逆治,凶将相并,则有动后之凶也。

译文

又说:上神克下神主事情顺利,行事顺应此势者,即使四课三传中出现凶象,所招致的忧虑也较轻微;即使神将相克(指天将与地支或天将之间发生克制)所引发的忧患,也容易化解。凡一切事务,皆利于行动而不利于静守,利于抢先而不利于滞后,利于男性而不利于女性。若再兼上神处于旺相状态,天官(即天将)顺行布列,发用(初传)为吉将,不犯旬空、刑冲等凶煞,且生助日干及占测者之本命、行年,则构成三光课、三阳课(均为大六壬中的吉课格局),便呈现臣忠子孝、妻顺弟恭、卑下怀服之祥瑞征象。若日干衰弱无气,发用又临于日干之上而为日之官鬼(即克日干之爻),且鬼爻休囚,贵人天将逆行布列,凶将聚集相并,则主行动之后反招凶险。

原文

孔明曰:元首云者,如人以首为一身之元,身无元首则无以成其身矣。其尊卑之义可见。又君为臣庶之元首,尊长为卑之元首,是以利居元首者,但上非下莫载,今若克之,必思身世果是居长?果是先动?果是得旺相否?有一果于是,则吉矣。又思居下者情理可克乎,休囚者可胜乎,有可克胜,是吉矣。若有不合则先动者被后应者所乘矣。且以上克下中理之当然,但亦不可过当,思元首所以临下,乃一体无二之异,虽时势不得不克下,亦当使在下者有所倚赖,可为受克之地,庶元首有所共载,故壬中六处有一处扶地盘之辰为妙,不然亦不可使地盘受空、虚、刑、害、冲、破之境及在蓦越之位也。

译文

孔明说:“元首”如同头为一身之主,也如君为臣庶之首、尊长为卑幼之首,由此可见尊卑之义。占断时不能只见“上克下”就定吉,还要审查上方是否确居尊长、是否为先动者、是否得旺相,以及下方在情理上是否当克、处于休囚时是否真能被制。条件不合,先动者反可能被后应者所乘。虽然上克下合于此课的常理,克制也不可过当;上下原属一体,即使时势不得不克,也应使在下者有所倚靠。因此,六处中有一处能扶助地盘之辰最好;否则,地盘也不宜落入空、虚、刑、害、冲、破或蓦越之位。

原文

邵子曰:“幼不占元首,忧尊长之损害,又主先喜而后忧。”是元首课亦有不吉处,况先事者任劳任怨,首事发端,祸集所伏,苟上神休囚,则有先动过劳致疲之灾深入,妄动之失,或贪小利而忘大害,或喜先胜而贻后悔,故其象树木之嫩条未硬,又如初生之婴儿学行也。言当此时,不可急遽戕贼,须当保护也。

译文

邵子说:“年幼者占得元首课,主忧虑尊长遭受损害,又主先有喜事而后转为忧愁。”由此可见,元首课亦有不吉之处。更何况是先行其事者,需任劳任怨,身为事端发起之人,祸患往往潜伏其中。若上神(指课传中居上的神将)处于休囚(五行衰弱之状态),则易有因率先行动、过度操劳而致疲惫深重之灾,兼有妄动之失;或贪图小利而忽视大害,或因初时小胜而遗留悔恨。故此课之象,犹如树木嫩枝尚未坚挺,又似初生婴儿学步之时。意谓当此阶段,不可急躁戕害(摧残损伤),应当谨慎护持。

原文

袁天罡曰:“上之克下固利男子,占胎多是男子。若上神休囚,下神旺相,是克之不倒,反不利先举,占胎多女。如干上神发用,干为我,被克岂宜?但当主客未分、欲动不动之际,则日干为尚介于彼我之,一见上神来克,则先动者为上神,后动者为干神。在我者,当审其衰旺何者得气而乘之。此惟兵讼、斗殴及空手求财、问取功名之吉,余外鬼来侵身多凶,岂可以元首为纯吉乎?”

译文

袁天罡说:“上神克下神,本主利于男子,占问胎孕时多主生男。若上神处于休囚(衰弱)状态,下神处于旺相(旺盛)状态,则克之不倒(即克制无效),反不利于先行动者,占胎多主生女。如日干上神发用(即成为初传),日干代表求测者自身,被克岂为适宜?然当主客未分、欲动未动之际,日干尚介于彼此之间;一旦见上神来克,则先动者为上神,后动者为干神。于我方而言,当审察双方衰旺,辨明何者得气(得时令之气)而顺势应对。此象唯于兵事、诉讼、斗殴,及空手求财、问取功名等事主吉;其余情形若遇鬼(克日干之神)侵身,多主凶险,岂可将元首(指上克下之贼克课)视为纯吉之格?”

本资料用于传统文化研习,不应作为现实决策或吉凶保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