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平真诠评注 · 未分卷
第35章 论印绶
原文认为印绶格有多种变化形式,其格局吉凶取决于印星与官星、伤食、财星、七煞等的组合关系及日主强弱。例如身旺印强时喜官星清纯;带伤食而贵需伤食被制;用偏官需身印有不足;印重用财需根深防破等,并通过多个命例说明不同组合的成立条件与结果。
原文
印绶喜其生身,正偏同为美格,故财与印不分偏正,同为一格而论之。印绶之格局亦不一,有印而透官者,正官不独取其生印,而即可以为用,与用煞者不同。故身旺印强,不愁太过,只要官星清纯,如丙寅、戊戌、辛酉、戊子,张参政之命是也。
译文
印绶喜其生扶日主,正印与偏印都可成美格。因此,财格内部不再细分正财、偏财,印格内部也不再细分正印、偏印,各自合并作为一格来论。印绶格的组合也不止一种:若印绶格透出正官,正官不仅可取其生印,也可以直接作为用神,这与用七煞的格局不同。所以日主旺、印绶强,不必担心太过,只要官星清纯即可。如丙寅、戊戌、辛酉、戊子,就是张参政的命造。
研习提示
原文认为印绶格有多种变化形式,其格局吉凶取决于印星与官星、伤食、财星、七煞等的组合关系及日主强弱。例如身旺印强时喜官星清纯;带伤食而贵需伤食被制;用偏官需身印有不足;印重用财需根深防破等,并通过多个命例说明不同组合的成立条件与结果。
印绶透官需官星清纯
原文说明印绶格中官星透出时,官星不仅生印,更可直接为用神,此时身旺印强不忧太过,唯需官星清纯无杂。
伤食被制可保贵格
原文指出印绶格带伤食时,若伤食被其他干支制约(如被印制),不伤官星,则仍可显贵。
用偏官需身印有不足
原文主张偏官本非美物,仅在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时,借其生印方为有情;若身印并重用七煞则凶。
原文
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,则如朱尚书命,丙戌、戊戌、辛未、壬辰,壬为戊制,不伤官也。又如临淮侯命,乙亥、己卯、丁酉、壬寅,己为乙制,己不碍官也。
译文
然而也有印绶格带了伤官、食神却依然显贵的。比如朱尚书的命造:丙戌、戊戌、辛未、壬辰。时干的壬水(伤官)被月干的戊土(正印)所克制,因此无法伤害年干的丙火(正官)。又比如临淮侯的命造:乙亥、己卯、丁酉、壬寅。月干的己土(食神)被年干的乙木(偏印)所克制,己土也就不会妨碍到时干的壬水(正官)了。
原文
有印而用伤食者,身强印旺,恐其太过,泄身以为秀气。如戊戌、乙卯、丙午、乙亥,李状元命也,若印浅身轻,而用层层伤食,则寒贫之局矣。
译文
有印绶格而用伤官、食神来化泄的,这大多是因为日主自身强旺而且印星也很旺,恐怕五行之气太过淤积,于是用伤食来发泄日主的秀气。比如李状元的命造:戊戌、乙卯、丙午、乙亥,就是这样。但如果是印星浅薄、日主身弱,却还要去用重重叠叠的伤食来泄气,那就是贫寒交迫的命局了。
原文
有用偏官者,偏官本非美物,藉其生印,不得已而用之。故必身重印轻,或身轻印重,有所不足,始为有情。如茅状元命,己巳、癸酉、癸未、庚申,此身轻印重也。马参政命,壬寅、戊申、壬辰、壬寅,此身重印轻也。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,非孤则贫矣。
译文
有用偏官(七煞)的,偏官本来不是什么美好的东西,只是借着它能生扶印星,不得已才去用它(煞印相生)。所以必须是日主身重而印星轻弱,或者是日主身弱而印星沉重,命局中本身有所不足,用七煞才算是有情。比如茅状元的命造:己巳、癸酉、癸未、庚申,这就属于身轻而印重(用己土七煞生印)。马参政的命造:壬寅、戊申、壬辰、壬寅,这就属于身重而印轻(用戊土七煞生印)。如果日主自身和印星都非常强重,却还要去用七煞,那这种人不是孤苦就是贫穷了。
原文
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,则用煞而有制,生身而有泄,不论身旺印重,皆为贵格。
译文
有用七煞而同时兼带伤官、食神的,这就变成了七煞既能生印,又有食伤来制伏,日主既有印星相生,又有食伤来化泄秀气,这种格局不论是身旺还是印重,都是显贵的格局。
原文
有印多而用财者,印重身强,透财以抑太过,权而用之,只要根深,无防财破。如辛酉、丙申、壬申、辛亥,汪侍郎命是也。若印轻财重,又无劫财以救,则为贪财破印,贫贱之局也。
译文
有印星太多而用财星来克制的,这必须是印星沉重、日主强旺,透出财星来抑制太过旺盛的印星,权宜之计拿来取用,只要日主根基深厚,就不妨碍用财星去破印。比如汪侍郎的命造:辛酉、丙申、壬申、辛亥,就是这样。但如果是印星轻弱而财星沉重,命局又没有劫财来解救印星,那就变成了“贪财破印”,属于贫贱的命局了。
原文
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,财与食相生,轻而不轻,即可就富,亦不贵矣。然亦有带食而贵者,何也?如庚寅、乙酉、癸亥、丙辰,此牛监簿命,乙合庚而不生癸,所以为贵,若合财存食,又可类推矣。如己未、甲戌、辛未、癸巳,此合财存食之贵也。
译文
即使是印重财轻,但同时天干又暴露出伤官、食神,此时财星与食神相生,财星看似轻微实则不轻,这种格局即使能够致富,也很难显贵了。然而也有带了食神却依然显贵的,这是为什么呢?比如牛监簿的命造:庚寅、乙酉、癸亥、丙辰。月干乙木(食神)合住了年干庚金(正印),使得庚金不去生癸水,所以能够显贵。如果是合住了财星而保留了食神,也可以此类推。比如己未、甲戌、辛未、癸巳,这就是合住了财星(甲己合)而保留了食神的贵格。
原文
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,或合煞,或有制,皆为贵格。如辛亥、庚子、甲辰、乙亥,此合煞留官也;壬子、癸卯、丙子、己亥、此官煞有制也。
译文
又有印绶格而同时透出正官和七煞的(官煞混杂),只要能把七煞合走,或者对七煞有制伏,都是贵格。比如辛亥、庚子、甲辰、乙亥,乙木劫财合住庚金七煞保留辛金正官,这就是“合煞留官”;壬子、癸卯、丙子、己亥,天干壬水七煞、癸水正官混杂,但有己土伤官来制伏,这就是“官煞有制”。
原文
至于化印为劫;弃之以就财官,如赵知府命,丙午、庚寅、丙午、癸已,则变之又变者矣。
译文
至于印星化成了劫财;从而干脆抛弃印星转而去就用财星和官星的,比如赵知府的命造:丙午、庚寅、丙午、癸巳。这就是格局变化中又发生极端变化的情况了。
原文
更有印透七煞,而劫财以存煞印,亦有贵格,如庚戌、戊子、甲戌、乙亥是也。然此格毕竟难看,宜细详之。
译文
更有印绶格透出了七煞,却用劫财来保护七煞和印星的,这也是贵格,比如庚戌、戊子、甲戌、乙亥(甲木日主,戊财破印,乙木劫财合庚煞克戊财护印)就是这样。然而这种格局毕竟非常难看懂,适宜仔细推敲详察。
本资料用于传统文化研习,不应作为现实决策或吉凶保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