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认为四柱命理中的体用关系多样,需根据日主旺衰、提纲等因素综合判断,并强调扶抑得宜的重要性。
原文
道有体用,不可以一端论也,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。
原注:有以日主为体,提纲为用。日主旺,则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:日主弱,则提纲有物,帮身以制其神者,亦皆为我用。提纳为体,喜神为用者,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。提纲食伤财官太旺,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;提纲印比太旺,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。此二者,乃体用之正法也。有以四柱为体,有以化神为体,四柱为用,化之真者,即以化神为体,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,取以为用。有以四柱为体,岁运为用,有以喜神为体,辅喜神之神为用,所喜之神,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。有以格象为体,日主为用者,须八格气象,及暗神,化神,忌神,客神,皆成一体段。若是一面格象,与日主无干者,或伤克日主太过,或帮扶日主太过,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,又无形迹,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,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。有以日主为用,有用过于体者。如用食财,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,及太发露浮泛者,虽美亦过度矣。有用立而体行者,有体立而用行者,正体用之理也。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,且又行助体之运财不妙。有体用各立者,体用皆旺,不分胜负,行运又无轻重上下,则各立。有体用俱滞者,如木火俱旺,不遇金土则俱滞,不可一端定也。然体用之用,与用神之用有分别,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,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,只要斟酌体用真了。于此取紧要为用神,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,的非妙造,须抑扬其重轻,毋使有余不足。
任氏曰:体者形象气局之谓也,如无形象气局,即以日主为体;用者用神也,非体用之外别有用神也。原注体用与用神有分别,又不详细载明,仍属模糊了局,可知除体用之外,不能别求用神。玩本文末句云,“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”,显见体用之用,即用神无疑颖。旺则抑之,弱则扶之,虽不易之法,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,惟在审察“得其宜”三字而己矣。旺则抑之,如不可抑,反宜扶之;弱则扶之,如不可扶,反宜抑之。此命理之真机,五行颠倒之妙用也。盖旺极者抑之,抑之反激而有害,则宜从其强而扶之;弱极者扶之,扶之徒劳而无功,则宜从其弱而抑之。是不可以一端论也。
如日主旺,提纲或官或财或食伤,皆可为用;日主衰,别寻四柱干支有帮身者为用。提纲是禄刃,即以提纲为体,看其大势,以四柱干支食神财官,寻其得所者而用之。
如四柱干支财杀过旺,日主旺中变弱,须寻其帮身制化财杀者而用之。日主为体者,日主旺,印绶多,必要财星为用;日主旺,官杀轻,亦以财星为用。日主旺,比劫多 ,耐 我财星,以食伤为用;日主旺,比劫多,而财星轻,亦以食伤为用。日主旺,官星轻,銕绶重,以财星为用;日主弱,官杀旺 ,则以印绶为用,日主弱,食伤多,亦以印绶为用;日主弱,财星旺,则以比劫为用。日主与官杀两停者,则以食伤为用;日主与财星均敌者,则以印比为用。此皆用神之的当者也。
如日主不能为力,合别干而化,化之真者,即以化神为体。化神有余,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;化神不足,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。
局方曲直五格,日主是元神,即以格象为体,以生助气象者为用,或以食伤为用,或以财星为用,只不宜用官杀。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,毋执一也 。
如无格无局,四柱又无用神可取,即或取之,或闲神合住,或被冲神损伤,或被忌神劫占,或被客神阻隔,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,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。若得岁运破其合神,合其冲神,制其劫占,通其阻隔,此谓岁运安顿,随岁运取用,亦不失为吉也。
原注云:“二三四五用神,的非妙造”,此说大谬。只有八字,总去四五至为用神,财是除日干之外,只有两字不用,断无此理。总之有用无用,定有一个着落,确乎不易也。命中只有喜用两字,用神者,日主所喜,始终依赖之神也,除用神、喜神、忌神之外,皆闲神客神也,学者宜审察之。大凡天干作用,生则生,克则克,合则合,冲则冲,易于取材,而地支作用 ,则有种种不同者,故天干易看,地支难推。
丙寅、甲午、丙午、癸巳
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
此火长夏令,月支坐刃,年支逢生,时支得禄,年月两支,又透甲丙,烈火焚木,旺之极矣,一点癸水熬干,只得从其强势。运逢木火土,财喜频增;申酉运中 ,刑耗多端;至亥运,激火之烈,家业破尽而亡。所谓旺极者,抑之反激而有害也。
戊寅、庚申、丙申、丙申
辛酉、壬戌、癸亥、甲子、乙丑、丙寅
丙火生于初秋,秋金乘令,二申冲去一寅,丙火之根已拔,比肩亦不能为力。年月两干,又透土金,只得从其弱势,顺财之性,以比肩为病。故运至水旺之地,制去比肩,事业巍峨:丙寅帮身,刑丧破髦。所谓弱极者扶之,徒劳无功,反有害也。此等格局颇多,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,此造必以木为用,以致吉凶颠倒,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。
译文
道有体用,不能只从一个方面来讨论,关键在于扶持或抑制要得当。
原注解释说:有的人以日主为体,提纲为用。如果日主旺,则提纲中的食神、财星、官星都可以为我所用;如果日主弱,则提纲中有帮助日主的干支,用来克制其他干支,也可以为我所用。如果以提纲为体,喜神为用,那么日主就不能直接使用提纲了。如果提纲中的食伤、财星、官星太旺,则取年月时上的印绶和比肩作为喜神;如果提纲中的印绶和比肩太旺,则取年月时上的食伤、财星、官星作为喜神来使用。这两种情况是体用的正法。还有以四柱为体,化神为体,四柱为用的情况。如果化神真实存在,就以化神为体,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的干支作为用神。也有以四柱为体,岁运为用的情况,或者以喜神为体,辅助喜神的干支为用。所喜之神不能自用,需要辅助喜神的干支来发挥作用。还有以格局形象为体,日主为用的情况,必须是八格气象及暗神、化神、忌神、客神都形成一体。如果只是单方面的格局形象,与日主无关,或者伤害日主太过,或者帮助日主太过,中间需要寻找体用的分辨点,如果没有明显的迹象,只能用日主自己去引出生助喜神,另寻一条活路作为用神。有的以日主为用,但用神过于强大,比如用食神和财星,而财星、官星、食神全部隐伏或过于显露,虽然美好但也过度了。有用神成立而体运行的情况,也有体成立而用运行的情况,这是体用的道理。如果用神不在流行之地运行,且又行助体的运势,就不妙了。有的体用各自独立,体用都旺,不分胜负,行运也没有轻重上下之分,那么各自独立。有的体用都停滞,比如木火都旺,不遇金土则都停滞,不能一概而论。然而体用的用,与用神的用是有区别的,如果把体用的用当作用神固然不行,舍弃这一点另求用神也不行,只要仔细斟酌体用的真实情况,在此选取最重要的作为用神,而二三四五处都有用神的情况,绝对不是好的命局,必须调整其轻重,不要使其有余或不足。
任氏说:体是指形象气局,如果没有形象气局,就以日主为体;用是指用神,并非在体用之外另有用神。原注中提到体用与用神有区别,但没有详细说明,仍然模糊不清,可知除了体用之外,不能另求用神。本文末句说“关键在于扶持或抑制要得当”,显然体用的用就是用神无疑。旺则抑制,弱则扶持,虽然是不变的原则,但在不变中也有变化,关键在于审察“得其宜”三个字。旺则抑制,如果不可抑制,反而应该扶持;弱则扶持,如果不可扶持,反而应该抑制。这是命理的真谛,五行颠倒的妙用。旺极者抑制,抑制反而会激发有害,就应该顺其强势而扶持;弱极者扶持,扶持徒劳无功,就应该顺其弱势而抑制。这不能一概而论。
例如,日主旺,提纲可以是官星、财星或食伤,都可以作为用神;日主衰,可以在四柱干支中寻找帮助日主的干支作为用神。如果提纲是禄刃,就以提纲为体,看其大势,以四柱干支中的食神、财星、官星,找到合适的位置来使用。
如果四柱干支中的财杀过旺,日主旺中变弱,就需要寻找帮助日主制化财杀的干支作为用神。日主为体的情况下,日主旺,印绶多,必须以财星为用;日主旺,官杀轻,也以财星为用。日主旺,比劫多,克制我的财星,以食伤为用;日主旺,比劫多,而财星轻,也以食伤为用。日主旺,官星轻,印绶重,以财星为用;日主弱,官杀旺,则以印绶为用;日主弱,食伤多,也以印绶为用;日主弱,财星旺,则以比劫为用。日主与官杀两停,则以食伤为用;日主与财星均敌,则以印比为用。这些都是用神恰当的例子。
如果日主无力,与其他干支化合,化神真实存在,就以化神为体。化神有余,则以泄化神的干支为用;化神不足,则以生助化神的干支为用。
局方曲直五格中,日主是元神,就以格局形象为体,以生助格局形象的干支为用,或者以食伤为用,或者以财星为用,只是不宜用官杀。应总体观察格局的气势意向来使用,不要拘泥于一种方法。
如果无格无局,四柱中又没有可用的用神,即使勉强取用,也可能被闲神合住,或被冲神损伤,或被忌神劫占,或被客神阻隔,不仅用神不能照顾日主,日主也不能照顾用神。如果得到岁运破除合神,合住冲神,制住劫占,疏通阻隔,这就是岁运安顿,随岁运取用,也不失为吉。
原注说:“二三四五用神,绝对不是好的命局”,这种说法大错特错。只有八个字,总共有四五处作为用神,那么除了日干之外,只有两个字不用,这是不可能的。总之,有用无用,必定有一个着落,确实不易改变。命中只有喜神和用神两个字,用神是日主所喜,始终依赖的干支。除了用神、喜神、忌神之外,都是闲神和客神,学者应当仔细审察。一般来说,天干的作用,生则生,克则克,合则合,冲则冲,容易取材,而地支的作用则有种种不同,所以天干容易看,地支难以推断。
丙寅、甲午、丙午、癸巳
乙未、丙申、丁酉、戊戌、己亥、庚子
这个命局火生于长夏,月支坐刃,年支逢生,时支得禄,年月两支又透出甲丙,烈火焚木,旺到极点,一点癸水熬干,只得顺其强势。运势逢木火土,财运频繁增加;在申酉运中,刑耗多端;到了亥运,激火更烈,家业破尽而亡。这就是旺极者,抑制反而激发有害。
戊寅、庚申、丙申、丙申
辛酉、壬戌、癸亥、甲子、乙丑、丙寅
丙火生于初秋,秋金乘令,两个申冲去一个寅,丙火的根已经拔掉,比肩也无法助力。年月两干又透出土金,只得顺其弱势,顺应财星的性质,以比肩为病。
因此,当大运走到水旺的地方,能够克制比肩,事业就会非常辉煌;而如果遇到丙寅这样的帮身运,反而会有刑伤破败。这就是所谓的弱极者去扶助,不仅徒劳无功,反而有害。这种格局的情况很多,按照世俗的观点,前一个命局必定以金水为用神,后一个命局必定以木为用神,结果导致吉凶颠倒,反而归咎于命理学的不可靠。因此特意写下这两个命例作为后续的证明。
研习提示
原文认为四柱命理中的体用关系多样,需根据日主旺衰、提纲等因素综合判断,并强调扶抑得宜的重要性。
体用关系的多样性
体用关系可以根据日主、提纲、四柱、化神等多种因素来确定。
扶抑得宜的原则
在判断体用关系时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扶抑得当。